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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游的射手,驰骋在星光灿烂......孤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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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2008 随笔转眼一过,Space未更新竟已半载之久,其实每每登陆MSN的时候,总还是手痒痒的厉害,想写的要写的东西着实不少,然而却因心神不定,所以屡屡放弃,不甚惋惜。近日颇有些许感想,实在按捺不住,索性一吐为快。
先说说我们张纪中张大导演/制片,试问您还要继续糟蹋多少古籍名著武侠小说才肯罢手?!披头散发加上一脸络腮胡映证的不是您的武侠古风,亦不是什么所谓的艺术气质,恰恰正是无知与愚昧,扛着央视的招牌居然也能如此疯狂。一部部的片子背负着多少骂名,您的气度还真是大到吞日,宁可被千夫万人所指,也要将这种不齿的行径继续下去,不得不说声佩服道句久仰。就拿现在的《鹿鼎记》来说,您读过原著么?参透角色了么?琢磨过对白么?...这种垃圾片子也能热播,真是奇谈!当然有人会说,完全尊重原著就会导致影片成本增加,那么倒是有个疑问,拍了这么多垃圾片子,究竟浪费了多少钱多少眼球的期待呢?比起拍上一部经典,不知这个帐又要怎么算呢!相信有着太多的人都不理解,为何这个垃圾片厂张厂长如何能在央视、中国影视圈呼风唤雨,倘若有一天这个谜上了《Discovery》亦或者是央视的《探索·发现》,相信大家必定不会惊讶,因为它的的确确是现在极富有神秘色彩的未知。
或许,有一种理论,文字在艺术形式上比视觉艺术要有着无法比拟的优势,因为读者本身的思维构图要远远精于影视拍摄。不可否认,这是客观存在,但是有理由相信,大多数的观众并不会如此苛刻,因为理解。然而,连最基本的原汁原味都荡然无存,必定遭世人所唾弃,文学是可以存在创新拓展,但是这种尝试往往局限在原著的立旨之上,也就是必须要跟原著同根同生,否则便会产生异变。
粗浅的说,《鹿鼎记》首先在音效方面做的实在太差,配音过于对白化,没有感情,可谓是驴唇不对马嘴,不晓得那些剧组的人是怎么厚着脸皮拿出手的,更甚者还开了什么“庆功宴”之类,可惜令人作呕不说,何求有功呢?!还是古人说的好,做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虽然这句话被毛主席批为官僚主义和自由主义作风,另诸多字典也将立意为贬,但不乏存有谦逊的原意,尽可理解为不敢贪奢有功,只希望努力做到没有过错。
其次,便是角色人选不当,倘若只是为了打“黄晓明”这张商业牌,那便无话可讲,说实话他在《上海滩》中饰演的“许文强”确实可圈可点,可惜他跟“韦小宝”的差异可谓十万八千里,毫不相干,纵使他熟读《鹿鼎记》揣摩透了“韦小宝”也无济于事,正所谓是不可强求,为了一部戏一笔钱却侮没了自己的演技,不值。至于其他的角色也有着诸多的不当,重头戏“韦小宝”的七个老婆,似乎没有一个人能诠释出自己的角色。说到这里,不由得想到,周星驰曾经讲过一个故事,那是他刚入行不久,看见吴孟达在看两句对白,隔了两个多小时,他发现吴孟达仍然在看那两句台词,他便问道为何两句对白看那么久,吴孟达说到就是因为只有两句对白,所以他怎么也要想出一种与众不同的最恰当的表达方式,把这两句对白讲到“天上有地下无的”。周星驰的《喜剧之王》似乎应该诙谐地讲出如何才能称为一个专业的演员,倘若诸多演员能秉着这种精神在荧幕前奉献,影视界自当别有一番景象。另一方面,导演在选择角色人选上太为轻率,考虑考虑年龄性格容貌,不要萝卜白菜不分,新人省钱却拖累了整部戏,得不偿失。记得,在《嘹亮军歌》中,令人咂舌的是,孙红雷饰演的高大山,在解放后见到了自己跟前妻的儿子,暂且称他为儿子,因为实在令人难以想象,一个看起来面似50多岁得的人对着一个看起来顶多30岁的人喊爹得场面,即便是他儿子在农村饱受风霜,可是他本人也是枪林弹雨,儿子跟老子难免让人吓掉了下巴。导演啊导演,让一个老爷子喊一个几乎孙子辈的叫爹,您真是开了天大的玩笑,真想掰开了您的脑壳看看,那里面是豆花还是糨糊,反正绝不是脑子就对了。
再者,编剧跟对白是在谬之千里,剧情跟原著存在的差异是在令人匪夷所思,如果肯参照王晶的《小宝与康熙》必定能受益匪浅,虽然在王晶执导版本中,剧情跟原著亦不完全符合,更甚者改动颇多,但是,剧情却是流畅的,这便是成功的拓展,而且也没采用原著的名字,值得可取。但是在黄晓明版中,情节脱节不说,更是杂乱,时常没有头绪,或许是剪辑的问题吧。说到剪辑,更是奇妙,在韦小宝被九难师太从清凉寺中劫走,在一处山崖对话的时候,韦小宝在正面镜头中左肩袈裟已经滑落,可是剪接的背面镜头中,袈裟确是完好的披在左肩,相信最后的审阅,剧组俨然已经投身到所谓的“庆功宴”了,无暇顾及。不过向来连续剧比起电影结构就要疏漏许多,经费问题可以理解,但是拍摄影片最起码也要讲究一个严密逻辑,否则又如何让人信服,多疑则厌。至于对白,也太没有水准了,相当一部分对白设计的很“白”,不由让人生疑,设计这人中文是否过关,有个建议不如搬照原著的话,似乎更对得起观众的耳朵些。
最后,便是剧中的拍摄手法以及主题歌了,场景转场的镜头,只能说是别出心裁,古装片配上现代片的转场,更是不入流的手法,不晓得这个点子谁想出来,败坏了整体效果不说,更甚者败坏了水准(虽然原来水准就不高)。另者,场景中的数码背景做的也太假了,这已经不是80年代了,别再糊弄了,数码时代都讲了这么多年了,拿这些九流的水准来闯关,真是映证了“不要脸者无敌”的理论。至于主题歌,实在拿不出什么词来形容了,吊丧也不是这个调调嘛,《鹿鼎记》啊,有那么悲壮???智商,麻烦拿出点儿智商出来。
迄今为止,《鹿鼎记》所有版本中,把韦小宝角色诠释的有味道的,也只有周星驰跟张卫健。两个人的古灵精怪最符合韦小宝那闹世泼皮却兼着一丝侠客柔肠的形象,在王晶的《小宝与康熙》中,七个老婆的角色也诠释的最为符合原著,至于刘德华跟梁朝伟的那版,时代久远,留给那一代人来评价吧。
说了如此多的《鹿鼎记》电视剧等等,就此打住。接下来说一说韩国,同样是弹丸之地,跟小日本的凶残卑劣不同,却更甚之,俨然一副“岳不群”的伪君子丑恶嘴脸。时间追溯到在长春的亚冬会短道女子3000米接力决赛,得到亚军的韩国选手,在领奖台上打出了“白头山(指长白山)是我们的土地”的标语。这赤裸裸的挑衅竟然越演越烈,申请“端午祭”、歪曲历史的教课本,宣称韩国成立了商朝、发明了“活字印刷术”、创就了中医文化、就连李时珍、孔子更甚者就连女娲、炎黄二帝也都成了韩国人,真是见过不要脸的,却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中国源远流长的文化,就都成了韩国意淫的对象,这等虚伪的文化侵略,比起小鬼子的机枪要厉害的多。这其中“抗美援朝”似乎脱不了干系,1950年6月25日朝鲜内战爆发,美国采取武装干涉,并将战线点燃在中国东北边境鸭绿江一带,多次进犯中国,毛泽东同志基于对朝鲜人民的援助同时也是对战略角度的考虑,倘若美国占领朝鲜,对中国对东方都极为不利,故此决定“抗美援朝,保家卫国”。中国于1950年10月8日,委任彭德怀为志愿军总司令兼政治委员,率中国人民志愿军(原东北边防军)协同朝鲜同志向侵略者作战,一首《中国人民志愿军军歌》唱沸了整个中国: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保和平,卫祖国,就是保家乡,中国好儿女,齐心团结紧,抗美援朝,打败美国野心狼......期间,中国人民志愿军奋勇歼敌(具体资料请参照文章末尾新华网网页),使得美国被迫于1953年7月27日在板门店签署《关于朝鲜军事停战的协定》,至此历时3年零32天的朝鲜战争结束,中国人民抗美援朝运动也胜利结束。相信这段历史是韩国敌视中国的根源之一,因为在韩国历史简介中,将朝鲜内战注解为朝鲜侵略韩国,而美军等于是援助韩国,而中国援助的是朝鲜。其实,国家内战中,“侵略”这个词已经歪曲了历史,所以再谈正邪之分,实属妄谈。
另一根源便是韩国的所谓“民族主义精神”,他们支持国货,团结一致对外,这些确实是一个民族值得骄傲的地方,然而任何事情过了头儿了便成了祸害,所谓物极必反。这种强烈的民族主义,自然而然的就会产生过度的民族优越感,也就对民族外的人民富有仇视,这点跟小鬼子是通的,毕竟曾经是日军殖民地,那么小的地方,产生民族交叉的可能性是极高的。但是他们侵略的却是文化,更为可怕,在他们脑海中,中国不再负有文明古国的盛名,而是低劣的,很多韩国人至今还以为中国棉被、苹果、饼干、电视都没有,殊不知,我们中国除了他们土地上的美国兵没有,其他的一概都有。井底之蛙也并非人民之过,国家政权对于媒体的操控可谓是精神麻痹,扮演着莫大的角色。韩国人在电影及电视连续剧中标榜的温文尔雅的韩国人,那只是对于本国人,而对于本民族之外的截然不同。在澳洲一些城市,往往会在一个区域聚集很多韩国人,他们喜欢扎堆儿,鄙人打工的地方,总会碰到很多韩国人,他们的礼貌全都被狗吃了,当然并不是全部但是多数,他们面对韩国长辈的时候,哪怕只是年长一点儿或是同门师兄,便卑微的跟个孙子一样,可是一换成本国以外的人,多半是无礼的。在跟澳洲本地人聊天的过程中,他们也认为有此同感。所以,多半韩国人来买珍珠奶茶的时候,态度相当恶劣,故此,鄙人也就“配合”他们一下,服务态度也“恶劣”一下,然后就顺便在茶里动动手脚,以抒发对他们的民族情怀的“敬仰”。
话说,有网友称,韩国人竟然不要脸说到,连西施都是他们的,所以他们韩国美女众多......说这个弥天大谎的时候,相信他们肯定不会红脸的,原因很简单,化妆太多,上得粉都能刷墙了,能看到他们脸红么。据说,韩国所谓的“美女”晚上一回家,卸了妆连爸妈老公孩子都认不出来,所以在韩国经常晚上会大呼小叫的,“鬼啊~~”。再者,这些“美女”大多都是雕刻出来的,说定什么时候给掉下来个鼻子耳朵什么的,赶上聊斋了,多渗人!!!
最后,让我们祭奠一下韩国人这随风而散的良知,恰似一叶枯残殇秋风......
新华网:抗美援朝简介 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3-01/20/content_697935.htm
后记: 兴致正浓,压根没想到,时隔半年这么长的一片文章竟然一气呵成,或许是积攒了太长时间,更或者是根本就抛弃不了这文字,要知道语言文化的精深付诸在文字中,在岁月中沉淀出光华。
12/7/2007 香格里拉这是一个被世人赋予了梦幻色彩的词语,象征了永恒的宁静和平,一个世外桃源,一个理想之国度。殊不知,这世上许许多多神奇美妙的事物往往就被拥有它们的人们所忽略,“香格里拉”就是如此,可谓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恰似一句话道出,这世界上从来都不缺少美,恰恰缺少的是去发现美的存在。
香格里拉音译于Shangri-La,来自于英国作家詹姆斯﹡希尔顿(James Hilton)在1933年4月出版的《消失的地平线》(Lost Horizon)一书,就像是西方版的《桃花源记》(陶渊明 公元365-427),更或者说是现代版的诺亚方舟。据称,詹姆斯﹡希尔顿所创作的这部小说,灵感来自于奥地利美籍探险家约瑟夫﹡洛克从1924到1935年在云南省西北部探险期间在《国家地理杂志》发表的系列文章和照片。自始至今,香格里拉已经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名字,新加坡华侨巨商郭鹤年将他遍及全球的酒店集团命名为“香格里拉”,也曾去过座于悉尼大桥附近的香格里拉大酒店,确实,营造出的是一种世外桃源的温馨,别具一格。更甚者,位于滇藏川地区东南部的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区的中甸县将自己的县名就改为“香格里拉”,而如今似乎每个人谈及这个词,目光便开始恍惚,憧憬起那远离是非痛苦的桃花源。
其实,说了这么多,却并非是今天的主题,今天的主角是一个貌似香格里拉的词汇-Sangria,这个被音译为桑格利亚的词汇,说的是一款西班牙传统的舞会鸡尾酒(Cocktail),配料由传统的红葡萄酒(Red Wine)、白兰地(Brandy)、苏打水(Soda Water)、糖浆(Sugar Syrup)、冰块和新鲜的水果组成,这同时也就验证了原西班牙中语此词的意思,像血一样的酒。就本人而言,更倾向于把它译成香格里拉鸡尾酒,因为它本身便是富有着无尽的创造力,完全是一种个人主义的体现,你可以尽可能的发挥你的想象力,去创造你独一无二的“香格里拉”。
今天,我选用的是2004年份产自于南澳(South Australia)的Wolf Blass,Yellow Label的Shiraz作为基酒。Shiraz其实是葡萄品种的名称,每一种葡萄酿出来的红酒都是不同的,而澳洲的Shiraz却是具有世界独一无二的特色,带有桑椹和些许辛辣“野果”口感的Shiraz,世界上其他国家的酿酒师根本无法仿制这种风味。Shiraz是1832年从法国的Phone Valley引进的Syrah,是澳大利亚引进的第一批葡萄藤之一,然而在澳大利亚每个葡萄酒产区都会产出不同风味的Shiraz。在水果方面,选的是桃子、油桃(Nectarine)、李子(Plum)和樱桃。没有加白兰地跟苏打水,因为好久没有摆弄那些鸡尾酒了,基酒也就不全了,即便是红酒也只是剩了这一瓶而已,不过足以。
当在冰箱中放置了3、4个小时之后,酒体已经产生了变化,倒入高脚杯中些许,闻香,醇香的红酒中隐约夹杂了水果的香甜,口感已经大比之前的圆润了许多,要知道,Shiraz是口味相当重的一款葡萄酒,单宁(Tannin)的酸涩本身就比其他品种的葡萄酒要来得烈一些。
酒将至,芝士羊排亦皆已入腹。此时,那渗透着浓浓酒香的水果便成了最好的餐后甜点,一举两得。乘着酒兴,文字自然洋洋洒洒,故作此篇。
后记: 生活的乐趣在于不断的创新突破,而对梦想的执著又是生活美感的源泉,享受生命中的每一次激情迸发都是对自己生命的尊重......
11/24/2007 所谓“邪道”看了一本书,《邪道》,出自一个名为“小军”的人,讲述了一帮京城人士纵横赌场的人生百态。好赌的人,永远输得起赢不起。输的想捞本,赢的更是欲罢不能,虽说人生就是一场赌局,只不过没有实质上的输赢,因为怎么赌都是一种活法,或者更应该说人生是一个复合渐进的选择题,一个个的岔口,随机的出现又随机的变换。
书中自是阐述了一帮由“小赌怡情”过着刺激生活的男男女女,转而到了“大赌伤身”的国际赌局,如何没落。形形色色的人物,构成了一个个赌局,充斥着神秘的色彩。情节似乎更介于写实,不多手法,刻画最多的怕就是牌友间北京式的斗嘴皮子了,最后么,自然是老谋深算的庄家被卧底警官绳之于法。
只不过小说有一点令我不解,作者似乎更忠于乐滋滋的解释北京方言,殊不知要解释的重点恰恰是那些牌场的术语,什么“素豪华捉五魁”,“素龙”,“双素豪华”的,让人很是费劲。读完一遍没什么特别,也就是知道庄家那千变万化的猫腻儿,如是而已。
鄙人倒是对赌真没什么兴趣,或许是打小家庭的熏陶,对赌博向来是敬而远之,也就是家人一块儿玩玩儿扑克牌,逗逗乐子。朋友之间也没有好这一口儿的,所以对赌没什么特别的想法。虽然也去过澳洲的一些赌场,不过都是转悠转悠,下个几注,随随气氛,要真是实打实一宿一宿的玩儿,还真没那性情。看着那个个语气神情,浓缩的人生百态俱露,问风险刺激怎是这个玩儿法,甚为不解,辜而远之……
11/23/2007 读《黑箱》后感罗珠说,诗的存在无非是形式的不同,一种形式是把诗写出来,一种形式是把诗说出来,另一种形式则是以诗的方式活着。诗的本质就是一种虚无的东西,把它们写出来和说出来都不尽完美,尤其是有些美丽的东西只能沿着诗的轨迹去想去做,只能神会,不能言传,所以,写出来和说出来的诗,都是低级的。很欣赏这番话,自己也写过诗歌,时不时的会因为无法言容那份缥缈而顿笔,尔后,总觉得写得不尽然,诗,是生活,不是文字。
这部小说如同一幅极端抽象的绘画,只有一个主题,只是一个事件,罗珠以一个诗人式的想法自由的编织他的故事,从各个不同的角度来描述同一个点,所有的人物、情绪纵横交错于这个复杂的迷宫式结构之中。
每个人都恪守着自己的小黑箱子,无法领略黑箱内部的一切,可是,那黑箱一旦彻底被打开,它本身已不复是我们在外面的那个黑箱了。打开的黑箱无法体现关闭的黑箱,它自己本身就是足以令人费解的迷。
说实话,不喜欢读这些抽象化的文章、小说,虽然自己也时不时会起腻写一些缥缈的东西,不过还是比较忠于那些有情节的文学作品,有着严密逻辑性的,让人读着踏实,不用时时刻刻都飘着,没着没落的。末了,在这儿想再次崇拜一下朱苏进的《在绝望中诞生》,巧妙的很,惊叹不已。
11/21/2007 说白话(附篇)忽然翻出了一首很久之前写的诗歌,中学时代的回忆便开始浮现,稚嫩的手笔刻画了飞扬的青春,不禁一笑……
醉酒 一声声的喧号 一杯杯的碰撞 之后 酒精开始慢慢发作 周身有了一种飘飘然的感觉 脚下似乎踏着往事云烟 软绵绵的 眼前虚虚幻幻的黑白片断 雾蒙蒙的 时光变得恍惚不清
在岁月的长河里泛舟 船头 迎着风 含泪高歌 不在乎别人怎样的目光 不在乎别人怎样的言语 用含糊的歌声 去阐述一切
天地旋转 周围的事物失去原有的面目 变了形 不可琢磨 前边的路扭曲蜿蜒 没有尽头 人生道路的现实表述 摆在面前
倚着路边的青石 睡会儿 明天还要赶路 (作于2002、2、3)
11/19/2007 说白话当剩下的大半瓶五粮液顺着喉管一点点渗透的时候,人开始变得微醺起来,文字的欲望也就愈发得强烈起来。诗乘酒兴狂,想当年诗仙李白的那份潇洒狂放不羁有多少是来自于酒的文化,当然这并不是说无酒不欢,而是,这酒不知觉得起了份儿催化的作用,思路顿开,形飘意游,放浪形骸于五洲,驰九霄于云外,视为思维的泛滥期。要说这酒,还真是有讲究,喝起来就是不一样。说咱中国的白酒,五千年的文化蕴在里头,喝起来舌头都打颤,入口辛辣,中味粗狂中带着些细腻,末了,味醇而齿间留香。这更不用说那陈年佳酿了,喝起来是微微带着点儿粘性,柔顺圆滑,香气沁入肺脾,岂是一个妙字了得。
再说红酒,殷红的液体似是流动的血液,打开橡木瓶塞,慢慢的,那大自然的气息一点点的从禁锢中释放,闭上眼,仿若置身于广袤的葡萄园中,从清晨的露水到傍晚的夕阳,那一串串地果实传递着信号,心是散的,置于天地间。入口,酸、涩、香浸渍着舌头的味蕾,单单那颜色就酝酿着一种情绪,让人欲罢不能。灯光下,酒体透着一种光泽,殷红,煞人。如果说白酒是促狂豪放的汉子,那么红酒就是楚楚动人的美人儿,半卧,柔软的曲线,媚媚的眼神儿,让人窒息。另外,鸡尾酒,这两天忽然有了兴致,捣弄起久违的鸡尾酒,五颜六色的,香甜的入口伴着些许的苦辣,那韵味是一点点地在积累,逐渐的升华。鸡尾酒,相当的讲究,从基酒(一些高度酒,例如白兰地Brandy,伏特加Vodka、龙舌兰Tuquila,琴酒Gin,莱姆Rum),到调味酒(利口酒,俗称甜酒,用烈酒混以果味糖浆、香料以增加鸡尾酒的风味),再如各式各样的果汁、果糖,用雪克壶(Shaker)或是果汁搅拌机千变万化的调适方法,最后配以不同的风格的酒杯,造就了缤纷梦幻的色彩、丰富多彩的味道,使得鸡尾酒燃烧着人们的热情。
声明,我不是酒鬼,我不酗酒,品的是一种文化,一份心情,一丝韵味……
颤颤悠悠到电脑前,屈指算算,似乎已经记不得自己究竟有多长时间没有用白话写过东西了,总之年头是不短了,东西写得是越来越深,越来越隐晦。说句实话,在Space上写些东西也就图个写作当时的痛快,让我自己再读第二遍也看不下去,别说你们了。六月说的好,说读我写的东西比较累,要去一个劲儿去猜。我也纳闷,以前不这样啊,小时候写的作文平实得很,每每写完自己都要读上一遍,看看有什么不妥,越大越倒回去了。其实说实话,自己写着也累啊,藏着掖着的,说了好听的是叫有寓意,说不好听那叫一虚。想想是,干吗呀,说说白话也省省力气,添什么堵啊。
说起来自己最中意的动物还是狼,养狗也都是只想哈士奇(Husky,西伯利亚雪橇犬),为什么,长得像狼呗。狼呢,怎么说呢,就赏一个“孤”字,不说是傲。有种血性,以前人们往往注解的就是残忍、凶狠,大灰狼小白兔的,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又突然时兴起这个词儿了,什么贾平凹的《怀念狼》,池莉的《怀念声名狼藉的日子》,姜戎的《狼图腾》……人们逐渐的崇拜起这种动物,原因么多了去了,就因为太多人在这社会活得越来越累了,越活越软性,想返璞归真。忘了自己是多久前开始中意它的,不知不觉地,总觉得自己时刻能化身成一匹狼,奔驰在辽阔的草原上,莫不成是身上难以驯服的野性?!时不时地脑子中会浮现一幅图画,一匹狼,在一处凸出来的崖角,矗立,微微显凉的秋风舞动着翎毛,身影映在一轮明月,孤狼仰天长嗥,直上九霄。这是何等的宏壮,有人说这是一种凄凉,不然,一个人始终要承受着这样或是那样的酸甜苦辣,男人更是如此,一声长啸,扫尽多少阴霾云雨,舔着自己的伤,踏着诸多的难,始终屹立在咄咄的风中,眼眸消煞着众生。说实话,没细看过狼,不过那动物园中灰不溜秋的,耷头耷脑的,我敢肯定决非是真正意义上的狼,因为那双眼睛里令人着迷的东西已经被铁窗磨灭了。
狼,眼睛里透着一种孤独的忧郁,一种化实为虚的大气;它,弥漫着传奇色彩,充满了哲性。(第一次在日志中贴图,可能是因为说到自己的喜好就忘了写作的初衷,记得最开始写Space的时候说,要全部用文字来填满这个空间。不过,曾经也有想过用玩儿摄影的作品,配以诗歌、文字来记录生活的乐趣,这么一想也就不为过了。)
莫说狼,人,生来便是孤独的。史铁生说过,人,注定是个体的、孤独的,无法与他人彻底的沟通。父母也好,亲人也好,朋友也好,性情是自己的,更甚者时不时连自己都琢磨不透,又何以抱希望让他人领悟你的一笑一颦呢?!一个人来,自是一个人去,捎不去带不走,空留一尊寻望月,问知几何作阙仙……
11/14/2007 生活简报日子是坚硬的,像石头一样,只不过看你怎么摆弄它,倘若把它从一个大的整体分解成一个个小小的砂砾,似乎又异常的柔软,愈发的可爱。
令人煎熬的Group Work终于落下了帷幕,说起来人人都知道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只可惜Group的副作用也是相当的大,几乎Master科科之中都有Group Work,试问,又要经历过多少生死才能涅磐成凤凰呢?!首当其冲的便是时间上的浪费,这也是Group的一大弊端,重叠的工作量以及Report的整体性都是一个大问题。即便是所谓的团队合作带来了比较全面的,更为准确的结论,可是总觉得代价太大。或许,是学生时代的特有产物,因为还处于单打独斗的牛犊,不晓得工作中协作关系的利害。总而言之,貌似还有N个这样的硬骨头要啃,惨不忍睹,惨不忍睹啊!!!
最近,又消灭了几本书,赵辉的《驼背状元刘墉》还有黄金明的《少年史》。说白了,前者也就是部关于刘罗锅的野史杜撰,就是这样,所以也不多要求什么了,书中自是一个拖沓了得,竟也分得上下两册,不免也佩服一番,毕竟这也是一种了得的本事。至于《少年史》,似乎散文诗般描述着江南的乡村生活,少年时代的农村劳务总是显得几分酸楚,但回味过去又颇多的乐趣。虽然南北乡村诸多不同,也异曲相通,童年趣事便一一浮入眼帘,菜地、田地、野地乐趣别有一番滋味,那儿时的欢声笑语在耳畔显得清晰而温馨。回味童年自是一件美事,然过之则成矫情,黄金明的诗歌虽未读过,想必也是朴实无华却又韵滋韵味,毕竟这硕硕几十万字的少年史写的是没有一点娇柔做作,像是那地里的庄稼,务实得很。
目前手头还有一部,罗珠的《黑箱》,浑厚的诗歌底蕴赋予了一种新的小说载体,读着像是诗歌却又像片断式的叙述,颇有一番乐趣,不禁的想起马原的《神游》,语言的迷宫。不过《黑箱》尚未读完,需迟一些才能打开“黑箱”,相信会呈现出另一番天地。
末了,忽然记起还有两本外文译著,一是前苏联某个文学奖的《拔都汗》,还有一本据说是曾经美国畅销榜上的小说,名字忘了,关于古埃及金字塔的,不过都只是翻了两页便已合卷,原因很简单,不堪入目,生硬的很。不知道是原著就是如此的难以下咽,还是译撰有问题,总之读起来颇有种生不如死的感觉。一直认为译文著作是具有很高难度性与挑战性的尝试,译者不仅仅需要有足够的外语水平以及关于原作的背景文化、创作思想,同时还要有相当强的中国文学功底。本身熟读原著领会作者意旨就已经产生了些许的偏离,因为尝试通往另一个人的灵魂实为不易,再者,文化同语言的差异就使得车辙越走越偏。译作,往往相当于再创作,是一次脱胎换骨,众所周知,直译的后果就是支离破碎,然而如何使得译著变得圆润,显得浑然一体,这就需要译者自己添枝补叶,前提呢,又要忠于原著。所以呢,崇尚的是经得起岁月的沉淀便可,无须刻意去追求什么诺贝尔文学奖之类的,时不时会听到些议论,说世界级的文学大师中中国作家总是缺席,不是没有,而是五千年的文化沉淀,汉字文化成了精,不是谁不谁都能啃得了的。要知道,属于人民的,便是属于世界的,那些经得岁月摧蚀的作品,流传下来就足以证明它是世界级的瑰宝,又何以幼稚的要他人来作评?
10/28/2007 关于读书不知是因为在往返于Newcastle的旅途中太无聊,还是因为阅读文章越来越轻车熟路,一本二、三十万字的书往往就在两三个小时内读完,感觉像是有一个黑洞,那文字便源源不断的被吸纳。
“阅微草堂”,源于清代大学士纪晓岚,起初觉得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却意味悠长,便愈发的喜欢。书,似乎成了一种生活的调剂,不单单是为驱逐无聊的气息,也不是堂皇的增广阅历,而是,真正意义上的精神食粮。一次次当那饥肠辘辘的脑细胞疯狂的在神经管道疾驰,眼睛便四下疯狂寻找,哪怕仅仅是只字片语,也会得到心灵的慰藉,久而久之,也就成了一种习惯。每每搬家过后,区读书馆的书籍也就会慢慢地被吞噬,像是雨后的春蚕,吸纳着清新的空气,贪婪的啃食着碧绿的桑叶湛着晶莹的雨水,多么遐意的一片景。
《掩盖》,有着长期从警经历的作者武和平说,“掩盖,是比犯罪更大的罪恶”。掩盖,使人与人之间失去彼此的信任,使整个社会为此付出巨大的管理成本和道德代价。鲁迅先生痛斥的“瞒”和“骗”成为上级与下级、群众与干部、妻子与丈夫、朋友与亲人相互信任的樊篱,造成人际关系疏理与沙化,谁也不敢相信谁,谁也拿不准谁是谁的敌人谁是谁的朋友。时光似是回到了那浩荡的十年文化革命,人与人的信任彻底瓦解,人心惶惶的年月里,脚踩在社会的边缘,一直以为那个刻骨铭心的烙印依旧在延续,久久挥之不去,即便时间已经滴滴嗒嗒伤逝了三十一年。(注:文化大革命始于1966年5月,终结在1976年10月。)书中描述的是一个尘封的案件,对于金矿开采的贪婪心,矿主不惜违规跃层爆破掘进,从而导致了地下水层的涌泄,随后为了掩盖重大事故,将施工图纸由原来的十五平巷改为了十平巷,一个简简单单的数字改动就轻轻松松掩盖了几尽三百多名工人的性命。而各级领导为了维护自己的政绩、仕途,逃避自己的责任,以及在巨大的金钱诱惑下,他们选择了掩盖。当正义一丝丝的揭露这个谎言后,留给人的却是一片废墟,不知道需要付出多长的时间和精力,需要多少的英雄用鲜血跟泪水去呼唤,才能将失去的信任重新恢复。
《一不小心有了女友》,乍看之下,似乎粗鄙了许多,然而因为扉页的几句话,随之改观。“男人们都有个习惯,总喜欢把和自己交往过的女孩儿美化,以显示自己的眼光不俗,于是总喜欢用各种让看官想入非非的美妙词汇进行描写。哪怕是多么难看的姑娘,男人都能找到她的一丝优点,而仅仅是对这一丝优点进行描绘都使这个姑娘看起来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似乎这地球上所有的超凡脱俗的姑娘都那么一不小心被自己碰到了似的。”虚荣心的素描,干净而又利落。书中追忆了大学逝去的美好时光,关于一个宿舍摸滚爬大的兄弟情,关于朦胧美妙的爱情,出人意料的是并没有想象中得娇柔做作,只是淡淡的文字,没有大把血大把泪的呜咽,却道出了那份曾经真挚的情怀。不同于郭敬明的那些对于往事的伤感,读过一遍足以,翻来覆去的调转以及再三的伤感追忆,在第二遍的时候已经开始变成了矫情。
因为有些事情,总会逝去的,逝去的,就应该让他自由的去吧。
滚滚长江东逝水, 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 观看秋月春风。 一壶浊酒喜相逢。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明 杨慎《二十一史》弹词第三章《说秦汉》开场词《临江仙》
后记:
说起校园的生活,说起八个人挤在一起的宿舍,时光总会忍不住倒流,316又何尝不是成为兄弟之间那付诸众多含义的代名词,如今群狼们四处为各自的理想奔波,每每相聚觥筹交错之时,纵然还是隐约在那个狂妄不羁的年代,青春总是无悔的,那美好的时光是最值得珍藏的……为此,干杯,致敬!!!
9/7/2007 回归睡下,却又无眠,文字的欲望便蠢蠢欲动,最终还是没有克制,遂又爬起来舞起文墨。窗外,一圈房檐彩灯散发出烁彩却又微弱的光,除此之外就是无尽的黑。阴天,冷风索索,雨声忽大忽小,像是心情忽高忽低。屋内,除了被荧光屏映着的脸,亦是黑漆漆的一片,电脑机箱运行的声音愈发映衬了夜的黑与寂静。或者夸张的说,哪怕掉下一滴汗珠,在地上绽放成花,此时也能听得见。可惜的很,现在是冬天,哦,不对,大概又算是春天,可悉尼又有春天么?!似乎见不得,一年四季是混淆的,由或者说这边压根儿就不是一年四个季节呢?!那命题在一开始又便是错的,推论必定也就错了下去,那人呢,又是怎样?
曾经刘伪给过一个比喻,一辆马力强大的四驱吉普车却跑在泥泞路上,一辆马力不如吉普的车呢,跑在柏油马路,两辆车会是怎样的结果。显而易见,一个要了过程,一个摘了结果。两者虽说各有千秋,但实际下来自然是摘了结果的顺畅许多,没有荆棘缠身,没有水洼石砾,平平坦坦一帆风顺。自然,事无完美,沿途落下的美景在功成名就之时却又荡然无存,没了声响,此后也恕难再现,不说是追悔莫及却又添几分惆怅。那要了过程呢,留了美景折了时间损了引擎,末了末了登顶之时或又叹声恨晚。试问,又有谁能花与果兼收入囊呢?!
人啊,一生都在过岔口,整辈子都在做选择题,左转右转前进后退上天入地点头摇头,走对了选错了,在弥留的时候,潇洒一笑带着点儿苦涩,化作一缕青烟,落为尘,俯首于地,才是一份安宁,一种停歇。
磨难一生,却高歌如宏,不是痴癫胜似痴癫,因为有着念想,又为理想信仰。不同于目标的实现性,所追求的理想信仰是可以无限的接近却自始自终触及不到,也正是这样才会倾尽其一生去追及,用无限接近的触手可及去鞭策自己,这些人是痛苦的,但同样是快乐的,因为他们从来不会迷失目标,因为他们的目标永远在他们将要捉住的时候向前跃了一步,即便是合上双眼的瞬间,也是朦胧而清晰的映在咫尺的距离,报以微笑,然后化作一束光随之而去,划亮了又一颗星,消逝在漫漫的夜空...
后记: 远没有想到许久没有更新过的Spaces会是这样的一种衔接,曾经有过无数种的设想,众多的文题,结果拔得头筹的出人意料,也罢,文字文字,“闻”字而香么,赶上了也就随之去了,因夜而生,转而寄明,未尝不好。
2/14/2007 蓝色祭典谓蓝者,天鉴纯,海凝厚,上下继而呼应,携众生以游万象。
是令,望天心静而神怡,眺海胸博而容川。
得则,膜拜者的记忆,开始延伸...
时常会想,蓝色的玫瑰会是怎样,捧起,又是怎样的心情。如果说,惊艳的火红色诠释了爱的炙烈,就像奔放的Flamenco,衣着红裙的女子,细细的高跟在地板上叩响每一次鼓点的冲击,激情四射的舞步里,充满了对于幸福的执著。纯白色渲染出的是不屈的忠贞,一种孩堤时代的无邪、天真,犹如那水汪汪的眼睛,望过去,便是天山雪池般的祥和,没有丝毫的杂质,透着恒远。而迷人的粉色又谱写了一丝浪漫,想,似火的非洲草原,屹立着乞力马扎罗,山顶的雪在阳光下散发着红与白的柔韵,铸就着爱情故事的流传。那么,蓝色呢,诉说天地微妙的和谐,亦或是弥散着丝缕的忧愁,再者隐秘了某种诡异?
若干年后,或许会有这样的诗句...
那一年, 这一天, 风扬雪花儿飘, 蓝色妖姬璀璨怒放, 绿叶儿摇曳,花瓣儿拂挲, 接手的一霎, 瑰刺儿尖尖,指肚儿红豆晶莹中的错愕, 蓝色的祭典, 在茫茫雪原上的离歌...
2/7/2007 圆的泯灭所谓圆,不同于几何代数,固执的定义:当一条线段绕着它的一个端点在平面内旋转一周时,它的另一个端点的轨迹叫做圆,而生活中的圆远比它要复杂的多... 圆,是一个在生活中代表周而复始,是从一个起始点,不管怎么绕,重新碾过起点的就叫做一个圆。然而,生活中的“圆”常常是一个不规则体,时间、空间、人情世故等等等等都无时无刻的在挤压着这个“圆”的轨迹,所以通常的情况下,这个“圆”是一个“非圆的圆”,就这样,圆的完成也是往往被称为一个奇迹,而像几何的圆则是代表着无趣,因为生活没有了起伏,只是一个轨迹而已。当然,生活中,不是每个人都祈祷亦或者希望能过一种圆的生活,支离的破碎或者充斥了新鲜感,另一个轨迹的诱惑。每个人都有一个或者几个的圆的起点,而不能终点重合起始点的,就不能称之为圆。时间往往是圆的始作俑者,由它执笔,在人生的风景线上画圆,它决定着轨迹的走向趋势,交错的圆点叠落,也就勾勒了一个人... 而今,有几人拥有生活中的一个圆呢?! 暂且不说他是幸福也好,悲惨也好,时间,会为谁画一个圆呢?! 不解...
2/3/2007 无悔这一生一首Beyond的老歌,领悟生命的源泉,享受着生活的每一刻精彩、每一秒感动...
无悔这一生 阳光历次消散别去 | ||||||||